单位遗失员工人事档案,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桥梁有公司与郭某劳动争议案

  • 案例类型 :其他,人事档案
  • 发布日期 :2021/3/1 10:20:26
  • 数据来源 :本站

因用人单位迟延转档或将档案丢失,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公司作为人事档案的保管义务人,有条件、有能力就档案的保存情况进行举证,故在其未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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