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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局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北京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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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检查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


现将市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检查标准〉的通知》(京政法制监字〔1998〕14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此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认真准备,接受检查。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检查标准》的通知

(1998年6月24日 京政法制监字〔1998〕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将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检查标准》发给你们,请按此标准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检查标准

一、(检查依据)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安排,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本检查标准。

二、(检查重点)今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的重点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市政府要求确定和分解执法职责、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范以及建立考核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标准):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各项目分解如下。

(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25分)

(二)法定职责和工作目标的确定与分解(30分)。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确定本机关的执法职责,包括主管职责、分管职责以及授权、委托的职责;(10分)

2.将本机关的执法职责、权限,按照内设机构、岗位的业务和序列,层层分解到每一个机构和执法人员;(10分)

3.确定本机关年度或一定时期的执法工作目标和要求;(5分)

4.将本机关的工作目标层层对应分解到每一个内设机构和个人,建立工作目标体系并予以量化或事项化。(5分)

(三)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和制度。(25分)

1.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管理制度。应制定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大纲,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取得有具体的规定。(6分)

2.制定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有明确的考核办法、内容、奖惩规定;有与执法人员公务员考核、任用相结合的规定。(6分)

3.制定审批、许可、收费、行政处罚等行为的工作程序、规范和标准。(6分)

4.制定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制度。禁止将罚没收入与执法机关、人员的经费、奖金挂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分、挪用、截留罚没财物。(5分)

5.制定执法统计、报告制度。(2分)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0分)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应与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力戒形式主义。

1.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熟知本机关或本机构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4分)

2.执法人员知道本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3分)

3.执法人员熟知本岗位职能权限和程序。(3分)

4.执法人员经过相应的资格培训与考试,取得资格证书。(5分)

5.对每个执法人员有完整的培训、考核的记载。(5分)。

(五)执法部门在下列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加分,加分总数不超过10分。

1.执法社会效果特别突出,受到上级单位表彰,管理相对人普遍给予好评的。(5分)

2.在执法公示、责任追究、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奖惩等相关制度的建立中,有创意并且效果明显的。(5分)

3.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执法问题的调研活动中,有突出的理论成果的。(5分)

(六)执法部门若存在下列方面问题的,给予扣分。

1.各项制度的建立与本部门实际工作脱节,使责任制的实施流于形式。(5分)

2.对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尚未作出具体安排或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5分)

3.未按时制定并上报本部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5分)

四、(评查结果)评查总分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评查总分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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