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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
【字体:  
关于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如何处理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复函
你局川劳险(81)29号《关于因组织统一安排回家探亲的职工,在途中发生非本人所能抗拒的伤、亡事故,是否按因工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的,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如个别伤亡职工家庭有困难的,可由企业单位在福利基金、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酌情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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