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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司法部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88)司发公字第093号 【执行日期】:
司法部
(88)司发公字第093号
【字体:  
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公证员职务工资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
         《关于公证员职务工资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1988年4月23日 (88)司发公字第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现将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8〕18号文《关于公证员职务工资标准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劳人薪〔1988〕18号文件

                劳动人事部
           关于公证员职务工资标准的复函
      (1988年4月15日 劳人薪〔1988〕18号)

司法部:
  你部《关于申请建立公证员职务工资标准的函》〔(88)司发公函安第0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按你部所拟《公证处公证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
  附:公证处公证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附件:    公证处公证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六类工资区)
                               单位:元



┌──────┬─┬─────────────────────────────┐

│      │基│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职 务  │础├────────┬──┬──┬──┬──┬──┬──┬──┤

│      │工│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资│        │  │  │  │  │  │  │  │

├──────┼─┼──┬──┬──┼──┼──┼──┼──┼──┼──┼──┤

│一级公证员 │40│315 │260 │215 │190 │165 │150 │140 │130 │120 │  │

├──────┼─┼──┼──┼──┼──┼──┼──┼──┼──┼──┼──┤

│二级公证员 │40│190 │165 │150 │140 │130 │120 │110 │100 │91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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