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贯彻执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1号),加快各级劳动仲裁机构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劳动仲裁机构开展创建“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作风”文明窗口活动,结合我省劳动仲裁工作实际,推出劳动仲裁文明用语40句和禁忌用语20句。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推行文明用语,杜绝禁忌用语,全面树立和提升劳动仲裁机构良好形象。
附件:1.劳动仲裁文明用语 2.劳动仲裁禁忌用语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劳动仲裁文明用语
1.您好。 2.请坐。 3、请问……? 4.请稍等。 5.请您排队等候。 6.谢谢。 7.对不起。 8.请原谅。 9.很抱歉。 10.不客气。 11.没关系。 12.您请讲。 13.请您不要着急。 14.您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15.您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16.请让我看一下您的材料。 17.我们很理解您的心情。 18.请您按规定准备齐相关材料。 19.请您等侯我们的通知。 20.我们会及时通知您的。 21.请您尽快同我们联系。 22.对不起,您的材料不齐,请补齐。 23.对不起,您的申诉不属劳动争议,请您向××部门咨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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