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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6-1-12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关于开展2005年度省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企业、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驻滇部队及有关单位劳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现将2005年度省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和方式

  年审时间从2006年2月10日至6月15日。省直用人单位仍然采取由省直各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下属单位参加“五五”普法讲座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为所属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劳资管理人员或工会负责人。讲座时附带发放材料及年审资料,行业主管部门不能组织或组织不足80人培训的,由年审办统一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必须填写《年审预约表》预约时间、地点,并于2006年2月10日前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年审地点在昆明市官渡区关上中路85号政通大厦(国贸中心对面,中玉酒店旁)。在年审期间用人单位按报名领取材料、预约参加普法学习、自查、填写台帐、年审的顺序办理200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年审对象


  (一)省属、驻滇中央属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企业;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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