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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等 【颁布日期】:2004-1-30
【法律文号】:总工发[2004]2号 【执行日期】:
中华全国总工会 等
总工发[2004]2号
【字体: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发挥工人阶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作用的重要工作,是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现将《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2、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此页无正文)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中 央 文 明 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人 事 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 国 工 商 联

2004年1月 30 日

附件:

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决定联合在全国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争”活动的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突飞猛进,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我国的发展,就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工人阶级始终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开展“创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三个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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