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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州市劳动局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穗劳监字〔1998〕15号 【执行日期】:
广州市劳动局
穗劳监字〔1998〕15号
【字体:  
关于开展一九九八年度劳动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市属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开展劳动年审是贯彻落实《劳动法》,在发展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加强劳动管理的重 要手段。本市经过近两年试点实践证明,凡进行劳动年审的单位,对正确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谐劳动关系,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根据国家劳动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规定,以及本局今年初《关于在全市面开展劳动年审工作的通知》(穗劳监〔1997〕12号)的部署,现就1998年度对企业开展劳动年审和明年《劳动年审手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JP〗

    一、年审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均需进行劳动年审。

    二、年审的组织和办法

    (一)凡有主管部门的市属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市直有关单位,由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劳动监察协理员证”的人员负责,对属(辖)下用人单位(包括国有、集体企业;由本系统引进和管理的合资、合作企业;联营、股份制企业;属下企业投入资金、场地等生产资料兴办的各类小型企业)的《劳动年审手册》进行审核,盖主管部门劳资处(部)印章,本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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