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准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及时研究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2005年11月在常州召开了全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十日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实施以来,给劳动仲裁工作提供了许多法规依据,但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为此,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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