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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总工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广播电视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
【颁布日期】:2007-4-23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总工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广播电视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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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总工会、黑龙江省哈尔滨广播电视局、黑龙江省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印发《“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市直各党(工)委员、党组宣传工作部门、工会,市直属企业宣传部、工会,各产业工会:
现将《《“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和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动员和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总工会、哈尔滨广播电视局、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为构建和谐哈尔滨贡献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尚、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再度激发全市职工蓬勃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哈尔滨 “十一五”规划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哈尔滨市建国以来历届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包括已故劳动模范)。
三、时间和步骤
活动时间: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8月10日止。
(一)4月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对外发布“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二)4月16日—5月15日,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由劳模所在单位上报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稿),材料中含个人自然简历、先进事迹(限500字)。
(三)5月16日——5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基层上报材料综合评定后,确定30名候选人,候选人的简要事迹通过市总工会网站、中国哈尔滨网站、《哈尔滨日报》公布。
(四)6月1日—6月30日,公众通过网上点击或通过发送短信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同时,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陆续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活动进展情况。
(五)7月1日——7月20日,汇总候选人得票并交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产生十名“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
(六)7月21——8月10日,筹备“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颁奖活动有关事宜,举行颁奖仪式;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总工会、哈尔滨市广播电视局、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正大集团承办,中国哈尔滨网,中国移动哈尔滨分公司、中国联通哈尔滨分公司、中国网通哈尔滨通信分公司协办,公众采用网上投票和发送短信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网上投票通过登陆中国哈尔滨网(www.harbin.gov.cn)进行;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投票,移动用户编辑候选人号码发送到13634567890,联通用户编辑候选人号码发送到831333,小灵通用户编辑候选人号码发送到17888.
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每票计1分,占最后总得分的50%,专家评审委员会打分占最后总得分的50%,总得分前十名的候选人确定为“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对荣获“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颁发证书和奖杯,对落选候选人授予“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提名奖。对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方式参与投票者举行抽奖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25名,奖金100元。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正大杯”哈尔滨市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 颖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朴 逸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曲 磊 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广播电视局、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
市总工会副主席方春梅担任。
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另行公布。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总工会、哈尔滨广播电视局、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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