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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7-1-4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07年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以“零就业家庭”人员、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已经就业但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一系列援助和帮扶活动,尽快消除“零就业家庭”,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落实好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春风行动。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以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为服务对象,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展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劳务输出等,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推荐“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发放“春风卡”等,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合法诚信职介机构求职;通过与有关部门建立农民工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由劳动保障、工会和工商联系统共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民营企业与劳动者间招聘与求职的交流平台,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导作用,促进城乡劳动者在民营企业实现就业。

  (四)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活动。以“帮您创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各类自主创业人员为服务对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创业服务,以组织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活动为载体,通过展示创业成果,推介创业项目,为创业者搭建交流平台,营造创业环境,推动创业促就业深入开展。

  (五)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以“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通过开发适宜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展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促进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

  二、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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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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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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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成立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7年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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