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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06-5-10
【法律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 【执行日期】: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
【字体:  
关于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现就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办法》要求的人员可以报名外,允许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符合《办法》其他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0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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