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颁布日期】:
【法律文号】:佛房金管〔2006〕16号 【执行日期】:2006-7-1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佛房金管〔2006〕16号
【字体: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从原来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整为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以便准确核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006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为2006年7月份至2007年6月份,其计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2005年1月至12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以后年度按此类推。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解决城镇住房特困户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省直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意见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问题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