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hbzffz.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07年11月28日-12月18日
通讯地址: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
邮编:430071
电子邮件信箱:hbfz2@126.com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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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健康的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
本办法所指女职工包括所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第三条 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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