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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8-2-5
【法律文号】:穗劳社函〔2008〕158号 【执行日期】:2008-2-5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穗劳社函〔2008〕158号
【字体:  
关于进一步开展巩固和扩大劝留外来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

今年春运突发天气灾害以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劝导外来务工人员留穗过节的决策部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当前春运形势,劝留外来工和安排好留穗外来工过节生活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为继续深入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劝留外来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劝留外来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劝导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深入和扩大对外来工的疏导和劝导工作,对没有购票的、已购票但滞留的,确实需要返乡的进行分类劝导,指导企业调整放假时间、节后返乡安排和确保延期返乡外来工顺利退票等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工作机构设立运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日一报制度以及人员和责任落实等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发送劝留信息,各级劳动保障机构要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等地方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合理调整人员休假过节安排的同时,确保节日期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社会的开放,积极主动为有需要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外来工的维权保障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企业妥善安置留穗过节人员,落实放假规定和加班工资,及时处理劳资纠纷和群体性重大事件。

六、进一步加强节日生活安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留穗外来工的生活和文化活动等安排。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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