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7-10-26
【法律文号】:马政[2007]56号 【执行日期】:2007-12-1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马政[2007]56号
【字体: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障功能,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市级统筹的原则
  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管理,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严格资金预算,明确市、县两级责任,统一全市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尽快再就业。
  二、实行市级统筹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3%,其中:单位费率2%,个人费率1%。
  失业保险金及其它失业保险待遇,依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统一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全额缴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当涂县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上缴市财政专户。当涂县统筹前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留存在县本级基金专户,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基金收支缺口。
  当涂县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由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年度预算,按月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用款计划,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市县用款计划汇总后,一并向市财政部门申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按月拨付县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市、县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帐户中应留足2个月的月支出额周转金。
  (三)统一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失业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社会保险征缴管理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作为参保人员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依据。每年7月1日起,统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在市、县范围内迁移,只变更失业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及其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再就业服务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失业人员登记、待遇审核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文共2页 第1页 第2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