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颁布日期】:2008-4-28 |
| 【法律文号】:宁劳社薪〔2008〕4号 |
【执行日期】:2008-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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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南京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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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各主管局(产业集团),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为贯彻政府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合理引导企业增长工资,根据我市行业特点和工资水平,制定了《南京市2008年度分行业企业工资指导线》,现一并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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