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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承德市委办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5日
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总工会、承德市企业家协会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承德”,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从2006年起,在全市深入推进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劳动关系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劳动者和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构建“和谐承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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