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6-5-12
【法律文号】:承市劳社(2006)56号 【执行日期】:2006-05-12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市劳社(2006)56号
【字体:  
关于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

    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承德”的进程,促进社会稳定,决定在我市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基本理念,综合运用劳动保障各项职能,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履行,建立完善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打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和谐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和就业环境,为构建“和谐承德”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时间,全市力争达到劳动合同基本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有较大提升;用人单位用工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健全,80%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和信访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工资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克扣和故意拖欠工资现象大幅度减少;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力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呈现“民主融洽、诚信公正、互利共赢、稳定有序、协调发展”的长期稳定的和谐局面。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1、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办字[2006]16号)精神,2006年5月,制定承德市《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办法,组织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三方”共同负责,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2、2006年6—7月份,组织召开“三方会议”,重点研究部署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首先以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公司、有代表性的私企为重点展开“创建活动”,当年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达到30%、2008年底达到50%、“十一五”末力争达到80%以上。

3、2006年10月末,按照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标准、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2006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工作。以后每年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工作。

(二)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本文共4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共同做好单位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和查找认定工作的通知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二00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评比活动的通知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5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 关于转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对<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_1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高危行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