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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8-3-11
【法律文号】:豫劳社失业〔2008〕3号 【执行日期】:2008-03-11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豫劳社失业〔2008〕3号
【字体:  
关于表彰全省2007年度完成失业保险工作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度,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失业保险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省厅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工作目标考评暂行办法》和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漯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单位“2007年度完成失业保险工作目标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5个单位“2007年度完成失业保险工作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省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失业保险战线上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狠抓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力争使2008年度的失业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进我省失业保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2007年度完成失业保险工作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全省2007年度完成失业保险工作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

优秀单位(共10个)
漯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铁路局
邓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巩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先进单位(共15个)
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铁路局
固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永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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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表彰全省2007年度完成失业保险工作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发[2004]16号文件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通知
·关于同意武汉铁路局成立河南省失业保险武汉铁路办事处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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