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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和基层基础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劳动就业 2007年底,全省就业人员5772.7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54.0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2920.29万人,占全省就业人员的50.6%;第二产业1486.98万人,占25.7%;第三产业1365.45万人,占23.7%。年末城镇就业人员958.16万人,比上年末净增长16.36万人;其中单位就业人员719.1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88万人。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69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95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40.7万人,有58.5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2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1%。 全省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629所,比上年末增长93所,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874所。全年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118.3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 全省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479个,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1985人;已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2468个,聘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4386人;已建立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925个,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8381人。 全省共有就业训练中心159个,全年培训了52.71万人,其中2.28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 截止2007年底,全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达1974万人,同比增长228万人。输出到外省达1199万人,省内转移770万人,境外就业4.8万人。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有464万人,比上年增长102万人。常年在外务工898万人,占转移总数的45.4%。全年全省劳务收入已达1316亿元,同比增长3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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