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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锡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6-3-14
【法律文号】:锡劳社办字(2006)19号 【执行日期】:2006-03-14
锡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锡劳社办字(2006)19号
【字体: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 “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全盟13个旗县市(区)于2004年3月至9月实现了社会保险网络体系。从运行情况看,各地区数据库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参统单位和职工个人信息缺项、错项、标识混淆、“垃圾”数据未清理、数据更新滞后、参统人员未能尽数入库和“五险合一”系统业务数据库底数与统计报表数据脱节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宏观分析的有效性。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数据转换方面的原因,也有经办机构基础薄弱的问题。对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对参统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整理,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无误。现将我盟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数据整理的重要意义
    参保单位及个人的数据是记载劳动者一生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做贡献的重要信息,每一个数据的准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盟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以及全盟经济的宏观决策。截止目前,全盟参统单位和个人数据达几十万个。随着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参统职工身份的不断变化,以及新参统人员日益增加,“五险合一”系统的数据还将不断变化和增加。各地区必须充分认识数据整理的重要意义,要核准每一个参统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数据,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功效,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决不能因数据记录不准而损害职工的合法利益。
    二、数据整理要求
    (一)各地要将现有数据库中的数据项目进行分类整理。一类是不断更新的数据,如个人帐户数据等,这类数据的特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可通过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将整理工作与数据的日常更新维护结合起来开展;第二类是固定的基础信息数据,如身份证号、姓名、参加工作时间等,这类数据具有唯一和不可变的特点,对业务经办没有太大的影响,可通过参统单位补充报送方式予以整理;第三类是历年的缴费数据,如视同缴费年限、历年缴费记录等,这类数据同样具有唯一和不可变的特点,但直接涉及退休待遇计算等业务经办工作,十分重要,必须通过审核职工档案和职工手册缴费记录等原始资料逐一予以严格认定。
    在数据整理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垃圾”数据的处理,归并有效数据、剔除无效数据,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要认真分析“垃圾”数据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找有效的处理办法,将无效数据变为有效数据。
    (二)核实业务数据底数,确保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各地区要采取措施,核准业务数据库数据。一是按照参保登记资料,尽快实现全部参统人员入库;二是对现有业务数据库中人员采取查对档案的方法,按单位分批逐一核实;三是对业务数据库中确实无法核实的人员,要建立备用数据库转移到备用数据库中。实现“五险合一”业务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
    (三)建立《参统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表样附后),登记好的表与参统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进行核对,对于错误数据,要限期整改相应的业务数据。经参统职工个人、参统单位和社保部门签字印章的前提下在“五险合一”系统中进行更新数据,最后把《参统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按单位进行装订成册。
    三、加强组织领导
    数据整理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数据整理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和责任,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与社保、就业的业务分管领导组成数据整理领导小组,抽调一批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业务熟悉的骨干,要求业务人员以“五险合一”系统处理业务,同时集中时间对现有数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理,为我盟社会保险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提供保障。工作计划应包括时间要求、数量和质量要求、工作措施以及具体责任人等内容,于2006年4月17日前上报我局信息中心。今年,我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计划,对“五险合一”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数据整理工作予以分类指导和考核(考核办法将另行制定下发),同时将考核结果在全盟通报。
各地在数据整理工作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斯琴毕力格;联系电话:8232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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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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