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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单位: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及基础管理工作也已步入轨道。目前整体业务已由原来的手工管理上升为计算机程序管理。为了使生育保险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并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参保人持卡就医,网上读卡现金结算。首批纳入生育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有: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区人民医院、葫芦岛市新兴医院、葫芦岛市妇婴医院、龙港区人民医院、炼化总厂职工医院、连山区妇幼保健院、惠好医院。
望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按照结算标准及规范操作,并接受社会各界及参保人和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的监督检查,努力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各参保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本文件执行后,凡不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的,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二00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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