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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哈尔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7-31
【法律文号】:哈就办字[2007]12号 【执行日期】:2007-07-31
哈尔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哈就办字[2007]12号
【字体:  
关于落实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全省小额担保贷款、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的意见
各区、县(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全省小额担保贷款、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市重点工作的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突出做好县(市)和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上半年工作目标的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制定贷款回收工作奖励办法,组织区、县(市)开展贷款回收奖励工作,对市区内贷款回收较高的社区进行奖励。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扶创业活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反担保。实行联合预审制度,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对借款人项目经营情况进行联合调查,现场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核发放工作效率。继续完善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捆绑式”运作创造条件,从而提高贷款者创业成功率。加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政策宣传力度,尽快研究市区内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除自有房产担保外的其他担保途径,推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工作。市财政担保中心、市就业管理局、市商业银行利达支行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做好逾期小额担保贷款的清收工作,争取用两个月的时间清收贷款1100万元。

    二、做好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实行申报材料的网上审核,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和手续,简化业务流程,减少申报审核时间。加强对县(市)的工作指导,帮助其研究解决补贴发放和启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消灭县(市)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空白点,确保在8月20日以前,全面启动县(市)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三、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

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多渠道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在继续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社区居民生活需要,依托驻辖区单位,开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等就业容量大的岗位。鼓励和支持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保证其在3个月内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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