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颁布日期】:2000-10-12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0-10-12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劳动局、劳动就业局、财政局,省农恳总局劳动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服务公司: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社部发[2004]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要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也要调整人员结构、减员增效、降低成本,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因此,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分流富余人员,同样是事业单位所面临的艰巨任务。为给事业单位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哦件,必须把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以保证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并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任何单位都不应当以本单位没有失业人员为理由拒绝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既是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尽的社会义务。

二、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检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包括所属县(市)、区应参加、已参加和未参失业保险的单位数量、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以及参保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写出书面报告,分别报省劳动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和省财政厅社保处。

三、  落实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所需资金。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要按照《通知》要求加以落实。保证事业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二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税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的通知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2006年修正)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办法的意见
·关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佳木斯市国有企业改制及下岗职工分流安置有关劳动政策暂行规定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