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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6-8-25
【法律文号】:宁劳社监[2006]12号 【执行日期】:2006-08-25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劳社监[2006]12号
【字体:  
关于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南京高新技术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处,市局各相关处室: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劳社[2006]38号)以及8月18日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

    组 长:王德春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吴德广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殷 民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王宝庆、顾鲁宁、姜辉、孙伟、钱国荣、张国权、王福华、张士凯、马书婷、延振宁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综合组:负责统计口径的解释、抽查样本选定、组织业务培训、数据汇总以及统计分析报告的起草等工作。

    组 长:张国权 副组长:王建杰、周克伟

    工作人员:张国平、周正国、蒋毅、李青、张静纯、戴登凯、赵春鸣、王明珍、黄敏

    (二)督导组:负责对抽样调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组 长:延振宁 副组长:沈洁、顾林祥

    工作人员:吴尚云、袁卫东、王恒甫、徐明泉、史娟、郑宁兆、金祖春、戴华、章陵君、吴海宁、王莉

    各区县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二、抽样调查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工作采取市、区县(含开发区,下同)联动的方式进行。市局主要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协调、样本选定、培训指导及督导工作,并承担国有、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等企业的调查工作;各区县负责对驻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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