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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4-1
【法律文号】:鄂劳社办发[2008]62号 【执行日期】:2008-04-01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鄂劳社办发[2008]62号
【字体:  
关于召开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保工作有关精神,安排部署2008年工作,经研究决定,定于4月11日召开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保工作有关精神;交流经验;总结工作,部署2008年农保工作任务。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劳动保障局分管农保工作的局长和农保机构负责人;

(二)各市、州安排一个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和农保局长参加会议。请荆门市、宜昌市、黄石市、黄冈市通知钟祥市、宜都市、大冶市、团风县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其他市、州的参会县市由市、州自行确定。

三、会议时间:

4月10日报到,4月11日-12日开会,会期一天半。

四、会议地点:

楚源大厦(武汉市卓刀泉北路,卓刀泉路口北行300米)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市(州)将市、县参会人员(含司机)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于4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上报省厅农保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87236706,87236935

E-mail: hbsnbc@126.com

联系人:巫  琳

宾馆联系电话:67886666、67886667

宾馆联系人:吴  佳

(二)会议期间食宿费自理。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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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委员、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华建敏在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召开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7年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的通知
·关于抓紧做好农保机构移交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紧做好农保机构移交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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