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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统计局:
为全面反映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南京市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ОО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南京市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区(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围绕“富民强市”、“和谐南京”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紧紧抓住扩大就业、完善保障、加强培训、提高收入四方面重点工作,制定、实施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措施。截至年底,三大保险覆盖面提前两年达到小康目标,全市16.11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被评为“2005年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件大事”之一,年初制定的各项主要劳动保障目标均已大幅度超额完成,为南京的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就业 城镇单位职工人数(不含私营个体,下同)达109.0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32%。其中:在岗职工人数88.32万人,增加3.95万人。按企业、事业、机关划分:企业80.65万人,增加4.32万人;事业21.74万人,减少0.27万人;机关6.70万人,增加0.47万人。 不断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努力形成优惠政策驱动、政府购岗促动、城乡统筹互动、就业培训推动的就业新格局。2005年末,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9.74万个;创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110家;发展家庭型创业组织1.38万个;共援助1.3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2005年,全市共开发转移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6.87万人。截至2005年末,全市登记失业人员6.05万人,比上年减少6.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比上年的4.03%减少0.68个百分点。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加大。2005年全市通过209个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在职职工7.03万人,培训再就业人员7.02万人次;技师培训取证879人。全市42所技工学校共招生14162人,比上年减少1.9%;毕业4160人,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为98.6%。全市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60家,全年职业技能鉴定4.3万人次,鉴定合格率为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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