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养老保险局、省就业局、省医保中心,省结算中心:
现将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劳动保障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把知识竞赛作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认真制定参赛方案,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干部职工按照竞赛组织办法参加比赛。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干部职工均应当参加此次竞赛活动。各地可以劳动保障局为单位组织局机关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体参赛,也可以由局机关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分别组织集体参赛。市辖区劳动保障部门参赛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个人参赛按照竞赛组织办法执行。
三、各地要在7月15日前,填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安全知识竞赛集体参赛登记表”,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收到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后,要认真组织参赛人员答题,于8月15日前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关于举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7〕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排,我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定于今年6—8月联合举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安全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社保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监督知识,增强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的基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金管理,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各地劳动保障厅(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把知识竞赛作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干部职工按照竞赛组织办法参加比赛。各地还可以结合这次知识竞赛活动,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注重实效,切实把基金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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