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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7-5-29
【法律文号】:鄂劳社函[2007]133号 【执行日期】:2007-05-29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鄂劳社函[2007]133号
【字体:  
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20号)要求,现将《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请予2007年7月1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报送厅规划财务监督处。

联 系 人:刘爱文

联系电话:027-87898122

邮    箱:hblawen@yahoo.com.cn

附件: 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20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基金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同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社保基金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对社会保险基金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是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是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主要来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占。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基金安全,在行动上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要情报告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制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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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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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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