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法制办 南京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总工会
【颁布日期】:2007-11-22
【法律文号】:宁劳社就〔2007〕8号
【执行日期】:2008-01-01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法制办 南京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总工会
宁劳社就〔2007〕8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我市改革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施行《劳动合同法》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为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并切实做好我市改革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关系调整与《劳动合同法》施行的工作衔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就我市改革改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关系调整与施行《劳动合同法》衔接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关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改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工作
(一)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我市国有工业企业“三联动”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委发[2002]16号)、《转发市改革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72号)和《转发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京市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73号)等现行的改革改制文件精神,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时依照有关政策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职工劳动关系及时调整到位。2008年1月1日后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时,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二)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改制后建立的新企业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按现行规定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送裁员计划,经办理裁员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裁员。2008年1月1日后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改制建立的新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批量劳动关系调整、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保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制定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四)改革改制时职工符合托管条件与托管机构或新企业已经签订了托管协议(劳动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托管协议;改革改制时符合托管条件被新企业录用上岗的职工,新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职工本人意愿或法定情形等原因,新企业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关于2008年1月1日后进行改革改制的企业或新成立企业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问题
(五)原国有企业职工改革改制后进入新企业工作的,除本人已领取国企改革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的外,职工在新企业连续工作年限与在改制前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发。
(六)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改革改制的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
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市属集体企业、市政设施养护单位改制转企后的职工劳动关系处理依照本意见执行。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法制办 南京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总工会
二ОО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印发《2007年厅规划财务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
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的通知
·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
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若干条文的说明
本市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我市改革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施行《劳动合同法》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
关于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立集体合同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试行办法
·
南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我的父亲在文化局上班将近20年了,早就说要转正,可是一直拖到现裁员下岗还是没有人管,请问该找哪个部门
无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即不具备资质,这是非法的劳动关系吗
工作快3年了,3月28号到期后再没续签,现在辞职能得到怎样的补偿?可要求3倍工资吗?
公司要搬迁到外地,不同意去,是否符合单方面解除合同,能否享受补偿
我是高校的代课教师,请问我与学校的关系是以劳动法还是教师法为准?
07年4月入职,合同08年1月到12月,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需要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印刷车间员工的合同该怎么签,列入职业危害吗
员工劳动合同何时签订合法
我在该单位工作2年,合同是08年12月到期。现公司不续签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的是1个月还是2个月的补偿
我在国企连续上班14年,公司一直都没给我买保险,并且每天还超时工作,没双休,退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那些。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重庆出台出租车行业合同范本 保障司机权益
偏袒企业? 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引争议
上海市总工会发布《劳动合同法》实施问卷调查
以企业视角解读《劳动合同法》 系列(24)企业改制中的劳动合同法问题(5)
浅析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完善
麦当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败诉
武汉:六类劳动合同范本发布 企业招用农民工有了“模子”
上海:企业签订“快餐式合同”现象得到遏制
签订劳动合同,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劳动合同法解读: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
相关劳动法解析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劳务派遣工作中对被派遣的劳动者承担义务问题的复函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无效吗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