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无锡市2006年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无锡市2006年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无锡市2006年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3月20日) 2006年是 “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巩固全面小康社会成果、率先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锡委发[2005]30号)精神,为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我市“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建设步伐,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及我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按照培训为就业服务、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政府扶持政策和激励手段,调动农民、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为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培训出大量的合格劳动者,确保到2010年率先建成基本现代化新农村,确保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目标任务 1、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名,其中技能培训2万名,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并带动4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2、广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1—2年正规职业技能教育(即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新一代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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