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劳社厅发〔2005〕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六条要求,切实做好劳动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二、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统一归口管理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做好财务监督,注重绩效评价。
三、认真研究和落实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扩大预算规模,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