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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苏州市工商联合会 苏州市民营企业协会
【颁布日期】:2007-5-19
【法律文号】:苏劳社监[2007]17号
【执行日期】:2007-05-19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总工会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苏州市工商联合会 苏州市民营企业协会
苏劳社监[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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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2007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会联合会),经贸委(计经局、工业局),工商联,民营企业协会(公会、协会、商会):
苏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2007年第一次会议于4月20日举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工商联、市民营企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办、主持。会议总结回顾了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2006年度工作情况,对2007年度工作作了部署,并形成如下纪要:
2006年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情况
2006年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认真分析当前劳动关系调整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握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建立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机制,着力倡导遵法守法,推动集体协商,狠抓劳动合同管理,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了诚信经营,争创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以宣传服务为先导,执法维权为抓手,着力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首先就应当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创公开、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局面。为此,我们从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服务入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06年度,市劳动保障局联合总工会,对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劳动管理比较薄弱,和在过去二年中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情况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过举办九期培训班,对1010名企业负责人或劳动人事主管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企业守法自觉性。常熟、平江、园区等地区也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培训班80余期,受训人员超3000人。同时我们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力量,采用制作专题节目、开展现场咨询、免费发放维权手册等方法,提高职工维权意识,深入营造职工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促进提高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积极履行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义务。
在抓好宣传服务的同时,我们狠抓依法维权,通过执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我们做法是,第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06年3月市劳动保障局建立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受理预处理系统,使投诉举报不再受管辖权限的限制,既方便了群众又有效防止“不作为” 的现象发生,到2006年底,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1023 件。第二,通过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了解企业用工状况,纠处违法行为,分析劳动关系形势。2006年我们运用优化后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程序开展审查工作,提高了审查质量,并通过数据汇总分析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参保、工会组织、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等方面客观分析了接受书面审查的30204 户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形成《苏州市劳动用工情况报告》,供政府和局领导参考,为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可靠依据。第三注重预防,主动出击,适时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维护社会稳定。2006年度我们根据部、省的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先后组织6次专项检查。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各级监察机构共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9999户,共计补签订劳动合同5.85万人,追发工资1.21亿元、涉及职工30.7万人,督促社会保险缴费1552户、缴费额为1741.19万元、涉及职工4.51万人,督促社会保险登记783户、涉及职工1.87万人,清退风险抵押金80.68万元,涉及职工1866人,清退童工116人,对233户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处罚,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守法企业的利益,营造了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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