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6]44号)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精神和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月8日至2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苏州市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我市工作方案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6]44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工作方案要求各自开展活动,市区各区配合市局开展活动。
附:1、苏州市组织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6]44号)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抄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就业管理中心。
苏州市组织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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