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苏州市劳动保障局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贸委 市教育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局 市农林局 市外经局 市国资委 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物价局 市统计局 市编办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颁布日期】:2006-4-20
【法律文号】:苏劳社就[2006]22号 【执行日期】:2006-04-20
苏州市劳动保障局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贸委 市教育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局 市农林局 市外经局 市国资委 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物价局 市统计局 市编办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苏劳社就[2006]22号
【字体:  
关于落实《苏州市政府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农林局、外经贸委、国资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银行各市支行:
    为落实《苏州市政府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
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苏府[2006]38号,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管理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2〕1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4〕61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24号)《中共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3]17号)以及市政府《意见》规定,对下列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1.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曾经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失业人员;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2.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或改制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仍未再就业的人员;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失业人员。
  3.城镇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48”人员,即截止2007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48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的人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的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的人员等。
  4.被依法征地、撤村(组)进社区范围内就业困难(暂按女40周岁、男48周岁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具体界定由各市确定。
本文共10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7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7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州市实施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资金补助办法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再就业优惠证》重新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007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劳服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等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