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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7-2-9
【法律文号】:青劳社厅发〔2007〕11号 【执行日期】:2007-02-09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青劳社厅发〔2007〕11号
【字体:  
关于聘请张丽红等43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中央驻青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关于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和换发新证的通知》(劳社法司发〔1999〕2号)要求,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荐,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现聘请张丽红等43名同志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并颁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证书。持证者须依法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

附:target="_blank">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劳动监察  监督员  通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7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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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更新和维护国家税务总局外语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测绘局各级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聘请张丽红等43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通知
·关于对第二届青海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选手晋升职业资格的决定
·关于授予第二届青海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刘金河等12名获奖选手“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
·关于在全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系统中聘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通知
·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
·转发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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