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现将《2007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主题词:劳动争议 仲裁 要点 通知
二○○七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目标考核任务,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量和效率为重点,着力推进劳动争议处理的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和水平。具体地讲,今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把握一个重点、解决一对矛盾、深化两种理念、完善两个系统、提高三种能力。
(一)把握一个重点:积极稳妥地处理好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集体劳动争议,始终是我们处理好劳动争议的重中之重。要用法治的手段积极慎重地处理好集体劳动争议,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坚持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三方优势,三方仲裁员共同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今年,总工会和企业家协会的仲裁员参与组庭和独任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要不低于案件总量的10%。
(二)解决一对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多、办案人手少。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劳动争议案件多与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少的矛盾构成了现阶段我市劳动仲裁工作的主要矛盾。目前,我市如东、海安、通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已实现了实体化,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制度“五到位”。这项工作今年仍然要加快推进步伐,并继续作为今年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要通过劳务派遣等形式,建立专职书记员出任制度,把仲裁员从立案、开庭记录、打印材料、文书管理、案卷归档等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审理案件,全面提升全省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三)深化两种理念:大局理念、仲裁和谐理念。大局理念就是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服务和服从于维护稳定、发展经济、深化改革的大局,这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坚持党性原则的集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找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的基本规律,深入研究和谐社会与仲裁工作的关系,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要注意把握仲裁工作的法规性、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特点,将案件处理与党委政府全局性战略部署,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联系起来,增强政治鉴别力和工作敏锐性,坚持依法办案,唯物办案,辩证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仲裁和谐理念就是仲裁的观念、仲裁的过程、仲裁的机制、仲裁的方式、仲裁的结果等都应当以协调、和谐为目标,使仲裁工作更加有利于用人单位稳定、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和谐仲裁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平等保护为准则,以我们依法合规、合情合理的仲裁,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程序是公开的,处理是公正的。要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不能强迫调解或以裁压调。在劳动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坚持以依法办事为前提,同时也要注意多管齐下,辅之以道德灌输与人文关怀等综合措施。贯彻和谐仲裁方针,要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为衡量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全面融入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二是坚持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手段。三是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仲裁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做到理念公正,程序公正,结果公正,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四是坚持用科学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要落实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特殊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发展,促进改革,维护稳定多办实事。五是坚持把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作为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保证,以健全的工作制度规范整个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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