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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8-5-6
【法律文号】:宁劳社办发[2008]35号 【执行日期】:2008-05-06
宁劳社办发[2008]35号
【字体:  
关于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农民工工作,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经我厅决定,在今年5、6月两个月集中开展“春暖行动”,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区有三十多万农民工进入城市企业或乡镇企业就业,有的在建筑施工领域就业,有的在餐饮娱乐业就业,他们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为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必须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为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构建幸福宁夏、文明宁夏、法制宁夏、平安宁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我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展“春暖行动”的目标任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去年针对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实现城镇企业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同时要努力提高农村地区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由过去口头协议式管理向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

  三、集中开展“春暖行动”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普法宣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我厅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量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居民服务业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张贴普法宣传画、发放普法知识手册和《劳动合同法》扑克牌等宣传资料方式,将《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宣传到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促进用人单位增强规范用工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农民工了解就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实际,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工作时间弹性大的特点,制定了适合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供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考使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推广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免费印制并提供给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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