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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颁布日期】:2008-5-26
【法律文号】:杭劳社退管[2008]123号杭财社[2008]358号 【执行日期】:2008-05-26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劳社退管[2008]123号杭财社[2008]358号
【字体:  
关于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市社保局:
综合考虑我市物价水平提高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调整的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对象。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和时间。从2008年6月起,生活补贴从原每人每月63元增加到73元。  
三、生活补贴调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市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后随基本养老金按月发放。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企退人员 生活补贴 调整 通知

  抄送:市退管中心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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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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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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