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颁布日期】:2008-1-16
【法律文号】:杭劳社险[2008]18号杭财社[2008]20号 【执行日期】:2008-01-17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劳社险[2008]18号杭财社[2008]20号
【字体:  
关于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享受适当增发养老金待遇,凡未经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的,按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杭劳社险[2008]4号精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获得劳动模范、省级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退休(退职)人员,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额度低于市区平均调整水平需补足到平均调整水平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模范或省级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证书到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联系人:张建国      电话:87211485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养老金 调整 转发 通知

  抄送:省劳动保障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市信访局,市人事局,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1月17日印发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关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关于公布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调整2008年度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基本养老金有关数据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