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障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印
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基金监督工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
2008年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以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基金运营管理监督为重点,提高基金效益,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积极推动基金监督法规体系建设
(一)做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并研究制定自治区的实施意见。做好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二)做好《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意见,完善基金监督法规体系,提高基金监督能力。
(三)根据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办法,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实现基金监督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四)继续加强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企业年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维护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指导规范企业年金基金合同管理。进一步贯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市场运作行为。指导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规范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指导企业做好原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向企业年金的转换移交工作,加强企业年金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
(五)开展中央行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促进中央行业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基金安全程度。
(六)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套取基金专项清理检查,打击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继续开展银行优惠利率执行情况清理检查,挽回基金损失。
(八)指导各地做好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农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基金管理。
(九)建立举报查处案件的持续跟踪机制,提高案件查处质量。组织对转办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抽查。认真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做好要情统计整理工作。
三、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
(十)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认定暂行办法》,对第一批资格认定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做好资格延续工作。做好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备案工作。
(十一)总结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工作情况,交流企业年金管理经验和做法,研究存在问题,提高监督和管理水平。
(十二)加强对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企业年金工作指导,完善信息统计和合同备案管理,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基金监督能力建设
(十三)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各地、州、市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
(十四)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监管能力。开展基金监管人员考核培训,做好审计检查证年检工作。进一步推动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培训尽快将具备资格的人员纳入审计检查证发放范围。
(十五)推动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配合有关人员做好软件开发、测试以及监督的运行和人员培训工作。
(十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要情瞒报责任追究处理制度,强化基金监管的执法法纪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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