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规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组鉴定,并提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07年第三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情况
1.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共29人
绍兴咸亨食品有限公司:陈国淼
绍兴机床集团公司:王百其 金长明
绍兴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毛三中
绍兴黄酒集团公司:宋阿兔
浙江天宇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伟平
绍兴市工贸国资退管公司:郑利明 胡阿四 谢金夫
太级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俞世林
绍兴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金德昌
绍兴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高玉蓉
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俞鹏飞 胡建平 朱伟庆 金学萍
戴国珍 谢宝寿 殷国民 阮小六 钟巧芬 刘国庆 方华明
孟关兴 陈建梁 汪峙庭 王恩光 黄和平 高月安
2.经鉴定为部分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共12人
绍兴市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盛利鑫
绍兴机床集团公司:屠伟成
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潘明霞
绍兴市工贸国资退管公司:张木根 黄吉利 戴志根
绍兴凯席雅服装有限公司:樊芳英
绍兴麦威服饰有限公司:徐飞娥
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代理:王阿苗 尉建华 叶爱娟 陈志福
二、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情况
二级 大部分护理依赖:凌 忠 周斌红
五级:胡松泉
七级:周少华 彭声万 李 辉 郭国凤 黄德全
八级:刘建忠 詹大群 王书超 吴云春 龚 斌 吴济康
九级:陶藕凤 孙树蓉 陈同法 潘建林 叶刚华 许光明 吴飞贞
欧军节 李爱娟 高建江 毛依群 章安平 金雅琴 左贞文
韩 亮 朱建军 严光平 孟亚娟 钟芳华 胡恒芳 孙小虎
况 培 黄回忠 翁泉全 倪素梅
十级:彭四雅 孙兴荣 金 祥 倪黎民 徐 琼 屠天龙 罗华敏
裘文娟 陈永江 吴先春 洪永昌 韩 念 胡三虎 杨 彪
麻忠芳 潘 红 李祖刚 胡 剑 罗 丹 陈仕胜 刘秀兰
周永潮 余胜琴 施成英 胡国良
不上等级五人:董国平 王林祥 王庆才 童庆方 秦克敏
医疗期未满四人:金国根 何贵友 陈再新 陈其祥
未参加三人:秦建康 张 武 莫宝利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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