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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7-6-24
【法律文号】:绍市劳社发〔2007〕49号 【执行日期】:2007-06-24
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绍市劳社发〔2007〕49号
【字体:  
关于开展市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越城区人事劳动局,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劳动保障处,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统筹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经研究,决定对市区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将在越城区、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所属街道(乡镇)进行。调查对象为到2007年12月31日止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劳动年龄段内的绍兴市区农业户籍人口及失土农民。

二、调查内容

1. 劳动年龄段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主要经济来源等。

2. 劳动年龄段人员就业情况:包括从事行业、工作地点、收入水平及暂未就业的主要原因和就业意向等。

3. 劳动年龄段人员职业技能情况:包括职业资格、技术职称等级和培训意向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的时间为:2007年7月1日——2007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准备阶段(7月1日—7月15日)。街道(乡镇)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动员会,建立工作机构,落实调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为调查登记阶段(7月16日—8月31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由调查人员深入农户家庭逐户进行调查,对调查对象进行逐个调查、登记、录入,确保调查数据完整、准确。街道(乡镇)要加强指导,市劳动保障局将定期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为汇总、上报处理阶段(9月1日—9月30日)。街道(乡镇)将各种调查数据按规定录入后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统一进行处理,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信息数据库,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统筹就业是协调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举措。这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是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在我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重视抓好此次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街道(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力量,进一步发挥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在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方面的作用。

本次调查样本、调查使用软件、调查图表等由市就业局统一安排。

附件:《绍兴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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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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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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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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