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市区各定点培训机构: 现将《绍兴市再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绍兴市再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06]5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全民就业、实现全民保障”活动的要求,强化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创业能力,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基调,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岗位对接服务和创业服务,提高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目标任务
建立和健全再就业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再就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相衔接,不断提高就业率。两年内,全市组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4000人。2007年,全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0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0200人以上,创业培训1000人以上,培训后实现就业率达到70%以上。其中:
市本级组织再就业培训40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2400人以上,创业培训200人以上;
绍兴县组织再就业培训32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920人以上,创业培训180人以上;
诸暨市组织再就业培训35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2100人以上,创业培训200人以上;
上虞市组织再就业培训26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560人以上,创业培训140人以上;
嵊州市组织再就业培训23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380人以上,创业培训140人以上;
新昌县组织再就业培训14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840人以上,创业培训140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1.重视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在再就业培训中的比重,确保技能培训在再就业培训中的比例不得低于60%。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失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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