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劳动保障处: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和谐绍兴建设。根据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浙劳社劳薪〔2006〕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宣传等手段,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工作,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关系清晰,从2006年至2008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
具体目标任务为:
1、2006年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基础建设,完成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前期准备,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到2006年底,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2、2007年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基本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信息联网。各类用人单位基本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到2007年底,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3、2008年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到2008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劳动合同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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