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劳动保障处: 近年来,全市各地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不断规范,劳动合同签订人数逐年增加,圆满完成了省市当年下达考核目标任务。但随着外来务工人员增加、新办企业增多和行业经济形势变化,一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现象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各地要根据2006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民营企业中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突出抓住薄弱环节,如建筑交通、纺织印染、服装鞋袜、电子玩具等外来务工人员密集行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质量,不断扩大劳动合同签订面,全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二、要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台帐,进行动态管理。重视做好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工作,明确工作部门和人员,落实好定期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工作(报劳动工资处,联系人:边建勇,电话:8907025 8907009)二是要规范劳动合同文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规范性文本,指导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要积极探索适应灵活就业形式的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规范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三要严格把好合同鉴证关。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和要求鉴证的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劳动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关系的真实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及合同条款的准确性。
三、要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劳动用工行为的执法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培养劳动者合法劳动意识,提高劳动维权能力。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罚力度,对不及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按法定程序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2006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目标任务
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季报)
3、劳社统关系6号《企业工资支付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年报)
4、劳社统关系7号《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半年报)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文本(样本)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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