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衢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8-6-12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8-06-12
衢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关于2008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系列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人发[2008]100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发[2008]99号),经请求省人事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外语合格标准

(一)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09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要求

根据我省实施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实际情况,从2008年5月1日起, 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中、高级职称评审。

四、衢市职改字[2008]13号文件规定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延长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二○○七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省地勘行业特有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农业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8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程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衢州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