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8-5-11
【法律文号】:师市劳社发〔2008〕24号 【执行日期】:2008-05-11
师市劳社发〔2008〕24号
【字体:  
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各街道办事处、十三户社区、大黄山社区:

    现将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衔接工作的通知>(兵劳社发〔2008〕8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把履行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并按照《农六师五家渠市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师市劳社发〔2007〕43号)的规定,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实现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通知

  农六师五家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5月11日印发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集体合同》文本式样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劳动者在续订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赔偿问题的复函
 本市相关法规
·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衔接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