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管理站,
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发32号文件为主线,深入贯彻兵团和师市党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促就业;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以及团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抓好贫困团场和边境团场职工子女就业工作,做好高中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把就业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着力点,努力开创师市就业工作新局面。
2008年师市就业再就业目标是:全年新增就业5131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48人(就业困难人员280人、“4050”260人、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200人),新增劳动力就业198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
为确保2008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2008年师市就业再就业目标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08年是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师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做好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至关重要。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把做好就业再就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使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举措,把新增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本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调控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对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就业培训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提高政策效果
《就业促进法》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单位领导要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政策范围,加大扶持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要把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与落实国发32号文件相结合,切实把政策用足用好,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重点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要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培养一批“小老板”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要结合本师实际,认真研究程序,提高政策效果,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
三、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特别是要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做好“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工作。
师市将对各团场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计划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作为考核各单位年终“文明窗口”评优的重要指标。
附件:2008年师市就业再就业目标管理计划表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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